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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典”护绿水青山 检察公益同行—高台县检察院深入开展《生态环境法典》普法宣传活动

来源:高台县检察院 作者:柴笙健 发布时间:2026-08-18 10∶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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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,8月15日,高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《生态环境法典》普法宣传活动,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。

《生态环境法典》系统整合污染防治、自然资源保护、生态修复等领域法律规范,构建起全方位、多层次的生态环境法治保障体系。法典专门明晰检察机关生态环境法律监督职能,完善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、民事公益诉讼规则,细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、惩罚性赔偿、生态修复等重要制度,为检察机关办理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提供强有力法律依据。

活动中,高台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,将普法宣传与司法办案有机结合,组织干警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。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、悬挂宣传横幅、发放宣传资料、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,结合本地办案实际,重点围绕生态环境破坏、林草地植被损毁、水资源违规开发等公益诉讼典型案例,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宣讲法律条文,清晰阐释污染环境、破坏自然资源所要承担的行政责任、民事赔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。同时向群众细致讲解12309检察服务线索举报渠道,引导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生态环境监督,凝聚全民共治的生态保护合力。

同时,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,通过微信公众号、视频号等平台推送《生态环境法典》知识解读、普法短视频等内容,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。

下一步,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以贯彻落实《生态环境法典》为履职抓手,聚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,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办案力度。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,不断拓宽线索来源渠道,统筹推进惩治违法行为、推进生态修复、健全长效监管机制,以高质量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守护绿水青山,为筑牢西部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检察力量,让“检察蓝”成为守护“生态绿”的坚实盾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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